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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美主張,她與阿德於104年立室,育有3名後代,但婚姻於客歲8月劃下句點。小美指控,阿德在婚姻存續時代,與同公司的女同事曉萱過從甚密,不但頻仍進出對方住處,還曾深夜幽會、共乘機車,甚至要求她「接管三人行」,讓她身心受創,是以提告求償精神寬慰金80萬元。
然而,法院認定小美提出的證據沒法證實兩人有超越正常社交的行為,終究判決小美妻敗訴,全案仍可上訴。離婚證人
台北一名人妻小美(化名)指控前夫阿德(假名)與女同事曉萱(假名)在婚姻時代成長不正當關係,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。
要她接管「三人行」 人妻控尪偷吃女同事求償結果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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且小美與里長的對話中,阿德僅表示「這裡是我們的家」,並未認可與曉萱交往,法院認為無法據此認訂婚外情。
文章出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719000024-260402
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,小美提出的證據包羅對話記載,阿德雖曾報歉稱「危險了你」,但未明確承認外遇;而阿德家人對話僅表達對家庭分裂的歉意,無法證實曉萱參與婚姻。
文章出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719000024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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