該名母親小美(假名)向法院提作聲請,她指出因患有肝癌、糖尿病等多重疾病,並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實,因步履未便,需人賜顧幫襯,沒法工作餬口。雖有中低收入戶身分,每個月僅領取國民年金3704元與老人補助4164元,但以今朝經濟狀態,沒法保持生活,需人撫養,因此,要求擔任公事員的女兒阿芳(假名)每個月肩負3858元撫養費。
彰化一名婦人因罹患肝癌、糖尿病等多重疾病,雖每個月領有國民年金3704元與白叟補助4164元,仍難以保持生活,需人撫養,是以,要求擔負公務員的女兒每月承當3858元供養費。
對此,女兒透露表現,母親自小便拋家棄子,家中3名後代皆由父親獨自養大,乃至三人均為母親與外遇同居人生育,對三人不理不睬,現在母親經濟難題才回頭討錢;終究法官駁回婦人的聲請,裁定女兒不需扶養。然而,母親整日遊手好閒,不僅不工作以補助家計,待在家中也不整理家務,對母親的印象如同路人一般。對此,阿芳示意,她與姊姊自小由父親獨自撫養長大,父親無論準備三餐、上學接送,或在家生涯與念書,皆親力親為,兩姊妹相依為命。
拒養罹癌母!女兒痛揭家醜 父獨自養育「非親生3後代」
中時新聞網
李啟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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